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用户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539|回复: 0

吉林大学招聘!两类岗位,64人!

[复制链接]

71

主题

85

帖子

38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81
发表于 2021-1-25 17: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style="visibility: hidden;">
                    
                    
                    
                    
                    
近日,吉林大学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分别招聘管理人员25人、专业技术人员39人。

应聘人员须在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注册后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个人信息。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一个岗位,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否则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16:30时,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一、招聘管理人员25人


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的启事
关于吉林大学2021年度
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的启事

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吉林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爱岗敬业,善于合作。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含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初始学历应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招聘岗位无特殊要求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取得海外学历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研究确定是否符合应聘的基本资格,具体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为准。

二、回避

(一)凡与招聘岗位所在处级单位人员存在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同一处级单位。

(二)根据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回避制度,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其他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careers.jlu.edu.cn)“岗位分类”栏目。

四、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等情况,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学校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注册后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个人信息。

(一)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一个岗位,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否则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16:30时,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原则上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5:1及以上才能开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的3天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6:30),逾期未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报名网站内如实选择“吉林大学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其他人员”。

五、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1年1月8日之前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jlu.edu.cn)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登陆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基本素养考查、心理状况测试、学校综合面试、用人单位考核和调剂考核。

(一)基本素养考查

1.笔试科目: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②个人应用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021年1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计分标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个人应用能力测验均为百分制。
4.确定进入心理状况测试环节人选: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方案》中规定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5.学校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及其他相关事项,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心理状况测试

心理状况测试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校综合面试

学校综合面试为通过性考核。考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用人单位考核环节。
综合面试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用人单位考核

用人单位考核环节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调剂考核

报名阶段报考管理岗位并选择接受调剂的应聘人员,如其进入用人单位考核环节但未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可根据相关单位的调剂需求及岗位条件报名参加管理岗位调剂考核。

调剂考核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方案》相关规定,学校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

八、聘用形式

学校招聘的管理岗位为九级职员岗位,新聘管理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
人事代理人员首聘期为三年,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合格的,学校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对于首聘期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第二聘期结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基本素养考察疫情防控要求

(一)基本素养考察考场设置

设置吉林大学校内考场和校外考场。持有吉林大学学生出入证的吉林大学应届考生在校内考场参加考试;其他人员在校外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选择相应的考场类别。

(二)进入考场相关要求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确保微信小程序“吉事办”中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正常核验,并配合工作人员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测温。

1.考生进入校内考场要求:
考试当日“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

2.考生进入校外考场要求:
考试当日“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

3.考生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进入考场:
①本人经现场测量体温≥37.3︒C的;
②本人在考试前7日内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结膜充血、咳嗽等不适症状的;
③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来自或14日内途径境外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疫情风险严控地区的;
④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新冠肺炎治愈未超过14天的;
⑤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14日内与境外人员、现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有过接触,接触后未取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其他要求

1.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考生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并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间隔就座,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自报名至考试开始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生须记录考试前7日内体温、身体情况及所在地区,如有异常如实向应聘单位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有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开始期间有到达或途径长春市以外地区的,应及时主动了解长春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抵长后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示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但不能出示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十、其他

(一)吉林大学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聘,各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均通过吉林大学官网(https://www.jlu.edu.cn)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s://careers.jl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考试全程不收取报名费和任何其他费用。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人员招聘或组织培训,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假冒吉林大学名义行骗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联 系 人:南老师 于老师 夏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282


二、招聘技术人员39人





关于吉林大学2021年度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启事

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吉林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爱岗敬业,善于合作。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含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初始学历应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招聘岗位无特殊要求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受聘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研究出站,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受聘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取得海外学历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研究确定是否符合应聘的基本资格,具体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为准。

二、回避

(一)凡与招聘岗位所在处级单位人员存在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同一处级单位。

(二)根据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回避制度,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其他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careers.jlu.edu.cn)“岗位分类”栏目。

四、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等情况,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学校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注册后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个人信息。

(一)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一个岗位,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否则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16:30时,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原则上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5:1及以上才能开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的3天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6:30),逾期未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报名网站内如实选择“吉林大学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其他人员”。

五、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1年1月8日之前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jlu.edu.cn)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登陆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基本素养考查、心理状况测试、学校综合面试、用人单位考核和调剂考核。

(一)基本素养考查

1.笔试科目: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②个人应用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021年1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计分标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个人应用能力测验均为百分制。
4.确定进入心理状况测试环节人选: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方案》中规定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5.学校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及其他相关事项,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心理状况测试

心理状况测试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校综合面试

学校综合面试为通过性考核。考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用人单位考核环节。
综合面试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用人单位考核

用人单位考核环节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调剂考核

报名阶段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并选择接受调剂的应聘人员,如其进入用人单位考核环节但未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可根据相关单位的调剂需求及岗位条件报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调剂考核。

调剂考核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方案》相关规定,学校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

八、聘用形式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新聘人员,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聘任到初级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供受聘证明)的新聘人员,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聘任到中级岗位。新聘专业技术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

人事代理人员首聘期为三年,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合格的,学校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对于首聘期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第二聘期结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基本素养考察疫情防控要求

(一)基本素养考察考场设置

设置吉林大学校内考场和校外考场。持有吉林大学学生出入证的吉林大学应届考生在校内考场参加考试;其他人员在校外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选择相应的考场类别。

(二)进入考场相关要求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确保微信小程序“吉事办”中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正常核验,并配合工作人员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测温。

1.考生进入校内考场要求:
考试当日“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

2.考生进入校外考场要求:
考试当日“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

3.考生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进入考场:
①本人经现场测量体温≥37.3︒C的;
②本人在考试前7日内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结膜充血、咳嗽等不适症状的;
③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来自或14日内途径境外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疫情风险严控地区的;
④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新冠肺炎治愈未超过14天的;
⑤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14日内与境外人员、现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有过接触,接触后未取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其他要求

1.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考生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并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间隔就座,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自报名至考试开始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生须记录考试前7日内体温、身体情况及所在地区,如有异常如实向应聘单位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有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开始期间有到达或途径长春市以外地区的,应及时主动了解长春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抵长后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示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但不能出示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十、其他

(一)吉林大学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聘,各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均通过吉林大学官网(https://www.jlu.edu.cn)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s://careers.jl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考试全程不收取报名费和任何其他费用。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人员招聘或组织培训,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假冒吉林大学名义行骗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联 系 人:南老师 于老师 夏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282

来源:吉林大学厅官网编辑:刘素娜 主编:刘刚 审阅:苑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